为扎实推进亳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整治重复医学检查检验和不合理收费问题专项行动工作,加强相关问题线索收集,现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
一、整治重点
1.重复医学检查检验。除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医秘〔2024〕86号)规定的不予互认的6种情形外,医疗机构对同一患者进行的重复检查检验行为。
2.不合理收费。包括但不限于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服务并收费;不执行省、市规定的价格优惠政策等乱收费行为。
二、举报方式
单位名称 |
举报电话 |
亳州市人民医院 |
0558-5675117 |
亳州市中医院 |
0558-5519540 |
亳州市妇幼保健院 |
0558-5335221 |
亳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
0558-5993307 |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 |
0558-5121791 |
谯城区卫生健康委 |
0558-5112703 |
涡阳县卫生健康委 |
0558-2868739 |
利辛县卫生健康委 |
0558-8830326 |
蒙城县卫生健康委 |
0558-7815150 |
三、其他事项
1.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在就医过程中遭遇疑似重复医学检查检验或违规收费情况,请保留好相关票据、检查报告、病历等证据。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3.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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