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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级健康乡镇、卫生镇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

访问次数: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1-10-11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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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爱卫办、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爱卫会全年工作安排,近期将组织对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申报的健康乡镇、卫生镇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进行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及方法

各县区、各单位2021年申报的市级健康乡镇、卫生镇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主要采取县区互评方式进行。

二、验收标准

依据《亳州市健康乡镇标准(试行)》、《亳州市卫生乡镇标准》、《亳州市卫生村标准》、《亳州市卫生社区标准》、《亳州市卫生先进单位标准》。

三、时间安排

10月中旬-11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市爱卫办电话通知为准。

四、验收人员

此次评估验收由市爱卫办牵头,总负责人:胡秋雯;总调度:马春燕;总联络员:李铭。

第一评估组

组  长:孙凯

联络员:侯莹莹

被评估县(区):利辛县

第二评估组

组  长:吕佑平

联络员:何建

被评估县(区):蒙城县

第三评估组

组  长:高刘

联络员:武卫东

被评估县(区):谯城区

第四评估组

组  长:市创卫办李铭

联络员:苏雨轩

被评估县(区):涡阳县、市直部门、亳州高新区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估验收工作,组织落实好评估与被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评估验收有序进行。评估期间食、宿、车辆及照相机,由各评估组组长所在县区卫健委负责。各评估组务必于11月14日前完成全部评估验收工作,11月20日前把评估报告ppt及汇总表报至市创卫办。

(二)严明纪律。验收工作要求务实高效,验收组人员要轻车简从,不徇私情,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估验收,确保创建省市级卫生镇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健全机制。验收合格的市级健康乡镇、卫生镇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建成果,为省级评估奠定坚实的基础。

联系人:李铭,联系电话5118302(传真),电子邮箱:415456095@qq.com





亳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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