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药械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7月17日,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了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培训,来自临床及医技科室医护人员3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309号令)等法律法规,就医院药械使用经营资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人员培训管理、进货查验、使用及储存、定期校验以及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公示等重点事项逐一进行讲解。
培训会结合日常检查重点,针对当前药械经营使用中普遍存在的进货查验验收记录不完善、药品储存养护不到位等实际问题,对参会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药品药械采购验收的管理,严格按照药械标签说明书的要求储存、使用与养护,严防销售使用过期、变质等不合格药品及医疗器械。
培训中对药械经营使用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系统讲解了常见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和监管执法的重点内容。医院要按照《安徽省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标准(试行)》规定,从人员管理、设施设备、药品采购、贮存、使用、检测与处置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守法诚信经营使用药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通过培训,使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的医务人员提高了思想认识,加强了临床用药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服务于患者,全力护航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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