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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医院公示关于调整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

访问次数: 来源:亳州市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5-06-27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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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亳州市人民医院公示关于调整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具体公式如下:

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为贯彻落实《亳州市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亳卫秘〔2025〕22号)要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我院按照确定的住院病种目录和住院患者参保类型,结合既往3年历史数据测算,按“本院各病种个人平均自付住院费用”确定了常见病种的住院预交金额度,特此公示。

亳州市人民医院按照确定的住院病种目录和住院患者参保类型,结合既往3年历史数据测算,按“本院各病种个人平均自付住院费用”确定了常见病种的住院预交金额度,特此公示。

说明事项:

1.以上预交金收取标准为亳州市人民医院当前执行标准,实际费用以出院结算为准,多退少补。

2.医保患者需提供有效医保凭证,方可按医保标准缴纳预交金。

3.自费患者和入院时无法确定医保身份的患者,应全额缴纳住院预交金,具体金额根据病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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