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的国家法律法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1989年2月2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公布,自1989年9月1日起施行。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正。
2025年3月8日,《202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出,将围绕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修改传染病防治法。
2025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四十七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30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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