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市游泳场所的卫生安全,我市于2026年6月23日至7月9日开展全市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对正在营业的26家游泳场所池水PH值、氰尿酸、浑浊度、游离性余氯、菌落总数等9项卫生指标进行抽样检测,其中5家游泳场所的泳池水全部指标合格,21家游泳场所的泳池水部分指标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规定的限值,现将检测结果予以公示(见附表)。
我委已责令存在问题的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要求县区卫生健康委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市卫生健康委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夏季是传染病易发、高发季节,游泳场所卫生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健康安全,请务必选择合法合规游泳场所进行消暑、锻炼,保持游泳前后充分沐浴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对游泳过程中发现的游泳场所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请积极向市卫生健康委举报,市卫生健康将第一时间安排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调查处理,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附表:2026年亳州市游泳场所水质抽检情况一览表(第一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26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2313号-1
主办单位: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方式:0558-5121719
网站标识码:3416000007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