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60周岁。
2.体重:男性50公斤以上,女性45公斤以上。
3.献血要在自身无任何不适和疾病的前提下进行,献血前一周无感冒、发热、腹泻、服用药物等情况。
4.女性在月经期及月经期的前后三天,应暂缓献血。
5.献血前一天保证足够的睡眠,不要熬夜。
6.献血前要清淡饮食,切勿食用高蛋白食物、饮酒,以及服药,切勿空腹献血。
7.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含身份证、驾驶证等,初次献血一定要携带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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