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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0075299823XX/202502-00011 组配分类: 激励政策
发布机构: 市中心血站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最新献血者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政策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16 发布日期: 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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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中心血站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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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名称: 最新献血者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政策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16
发布日期: 2025-07-16
最新献血者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政策
发布时间:2025-07-16 14:35 信息来源:市中心血站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减免对象

献血者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直系亲属界定为献血者父母、祖父母、子女、孙子女)

(二)减免原则

1.根据献血者所献血液品种和数量,按照我省血液定价标准,折算出可以减免血费的基准金额。在此基准金额内分别按照献血者本人和直系亲属用血减免标准进行减免,其中献全血200毫升可减免220元,献1个治疗量单采血小板可减免1400元,献RH(D)阴性全血200毫升可减免390元,献造血干细胞一次本人享受终身免费,直系亲属按1000毫升RH(D)阳性全血标准减免。

2.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费用在基准金额内减免后有结余的,下次可以再用,如果基准金额不够减免的,差额部分由患者自付。

3.临床用血减免的费用是指血站向医疗机构供应血液的费用,包括血站在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按照《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医2006203号)中核定的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价格标准执行。

4.献血者本人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可根据减免标准分别享受血费减免,不互相替代。即本人减免后不影响直系亲属减免或直系亲属减免后也不影响本人减免,但在各自权利范围内核减相应减免金额。

(三)减免标准

1.献血者亳州市市范围内献血1000毫升(含)以上,本人临床用血终身免交国家规定的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临床用血费用;献血量不到1000毫升,本人享受所献血量的2倍减免临床用血费用。

2.献血者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按照献血者献血类型及献血量等量或者折合相应血量免交规定的费用。

(四)减免程序

1.符合免交临床用血费用条件的,出院时在用血医院专用窗口直接办理;用血医院不能办理直接减免的,献血者可携带相关资料到亳州市中心血站办理。

2.亳州市已开展血费直免的医院:亳州市人民医院、亳州市中医院、亳州市华佗中医院、涡阳县人民医院、涡阳县中医院、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蒙城县中医院、利辛县人民医院、利辛县中医院、亳州宝璋医院、古城中心卫生院、亳州骨科医院、谯城兴华医院。

(五)减免所需材料

直系亲属“用血减免”:

1、献血者的献血证、身份证;

2、用血者的身份证、用血发票用血清单;

3、献血者与用血者关系证明(可以是户口本或者社区、单位等出具的证明),无法出具证明,可以签署“承诺书”;

4、提供转账所需的银行卡、开户行、联系人及手机号。

献血者本人“用血减免”:

1、献血者的献血证、身份证;

2、用血发票、用血清单;

3、提供转账所需的银行卡、开户行、联系人及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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