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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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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005970592078/202410-00023 组配分类: 保健管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妇幼保健院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婚前医学检查内容和服务机构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21 发布日期: 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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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婚前医学检查内容和服务机构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21
发布日期: 2025-07-21
亳州市婚前医学检查内容和服务机构
发布时间:2025-07-21 10:22 信息来源:亳州市妇幼保健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婚前保健服务内容

婚前保健服务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所进行的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服务。

二、婚前医学检查

婚前医学检查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

1.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常规辅助检查和其他特殊检查。常规辅助检查应进行胸部透视,血常规、尿常规、梅毒筛查,血转氨酶和乙肝表面抗原检测、女性阴道分泌物滴虫、霉菌检查等内容。

2.婚前医学检查的主要疾病:

(1)严重遗传性疾病: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子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

(2)指定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如重要脏器疾病和生殖系统疾病等。

三、婚前卫生指导

婚前卫生指导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进行的以生殖健康为核心,与结婚和生育有关的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婚前卫生咨询

婚检医师应针对医学检查结果发现的异常情况以及服务对象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交换意见、提供信息,帮助受检对象在知情的基础上作出适宜的决定。医师在提出“不宜结婚”、“不宜生育”和“暂缓结婚”等医学意见时,应充分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耐心、细致地讲明科学道理,对可能产生的后果给予重点解释,并由受检双方在体检表上签署知情意见。最后由婚检医师出具《婚检医学检查证明》。


五、婚检地点

男或女方户籍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

亳州市:亳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电话:0558-5335313

谯城区:亳州市谯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电话:0558-5539735

涡阳县:涡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电话:0558-7258223

蒙城县:蒙城县妇幼保健院电话:0558-7636363

利辛县:利辛县妇幼保健院电话:0558-8812801

六、注意事项

1.婚检前提前准备好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2寸免冠照片3张;

2.婚检需要抽血检查,检查前一天请清淡饮食,充足休息;

3.《婚检医学检查证明》有效期3个月,婚检尽量与婚期拉开一段时间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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