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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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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005970592078/202507-00053 组配分类: 保健管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妇幼保健院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母子健康手册发放及使用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21 发布日期: 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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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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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母子健康手册发放及使用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21
发布日期: 2025-07-21
亳州市母子健康手册发放及使用
发布时间:2025-07-21 10:22 信息来源:亳州市妇幼保健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手册发放

1.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及各级服务机构宣传督促服务对象及时领取《孕产妇保健手册》或《儿童保健手册》。

2.孕妇怀孕后到全市各级助产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次产检时即可领取《孕产妇保健手册》,各级产检机构在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时,询问、查验《孕产妇保健手册》领取情况,对未领取手册的孕妇要及时补发。

3.儿童出生后,各级助产机构指导儿童满月后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儿童保健手册,医疗保健机构在进行儿童保健服务时,询问、查验《儿童保健手册》领取情况,对未领取手册的儿童要及时补发。

4.《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发放前应通过孕产妇(母亲)身份证号在安徽省妇幼保健信息系统进行查验,避免重发、漏发。

二、手册使用

1.妇幼保健机构、助产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每次提供保健服务时使用手册。

2. 工作人员向服务对象讲解手册的内容、作用、意义和使用方法,将手册交由服务对象保存,并要求其在进行相应健康管理服务时携带。

3.医务人员将服务对象各个时段的主要检查结果及指导意见记录在手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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